森林舞会
2018年春季本科转专业实施细则
2017-12-30
来源:辽宁师范大学
作者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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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本细则根据《辽宁师范大学本科转专业实施办法》(辽师大校发[2017]58号)的规定,结合本森林舞会
实际情况制定。
二、森林舞会
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、转专业工作复议小组,由森林舞会
院长任组长,每个小组由5人构成。
三、转专业条件及程序
(一)特长生和学优生可以申请转专业。
特长生指对拟申请转入专业有兴趣和突出特长,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学生:
1. 具有与申请转入专业相关的高中阶段以来的学科类竞赛获奖证书、等级证书或能够证明其特长的其它成果。其中竞赛获奖证书、等级证书要求省级二等奖及以上,其它成果的界定由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。
2. 修过所在专业第一学期全部课程并参加了所有考试课程的期末考试,其所修通识教育课程考核成绩无不及格记录。
学优生指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列所在专业前10%的学生。
(二))符合《辽宁师范大学本科转专业实施办法》(辽师大校发[2017]58号)第二章第五条第(三)—(八)款规定的学生,可以申请转专业。
(三)符合《辽宁师范大学本科转专业实施办法》(辽师大校发[2017]58号)第二章第六条规定情形的学生,不得转专业。
四、转入森林舞会
专业的条件和选拔程序
(一)在申请转入森林舞会
专业的人数不超出该专业转入指标时,学优生直接录取,特长生需参加转专业小组组织的面试,面试合格方可录取。对特长生面试的主要内容为高等数学(一元函数微积分学部分)、高中物理。
(二)在申请转入森林舞会
专业的人数超出该专业转入指标时,学优生和特长生参加统一的笔试,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,直至接收人数满额为止。笔试内容为高等数学(一元函数微积分学部分)。
(三)符合《辽宁师范大学本科转专业实施办法》(辽师大校发[2017]58号)第二章第五条第(三)—(八)款规定的学生,转入森林舞会
专业的条件及名额按《辽宁师范大学本科转专业实施办法》(辽师大校发[2017]58号)第五章第十一条、第十二条的规定执行。
五、森林舞会
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的人数
对学优生和特长生,按不超过森林舞会
各专业2017级在籍人数的10%确定转入人数:物理学专业转入名额为9人,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转入名额为3人,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转入名额为3人。
符合《辽宁师范大学本科转专业实施办法》(辽师大校发[2017]58号)第二章第五条第(三)—(七)款规定的学生,转入森林舞会
各专业的名额数按学校规定执行。
六、森林舞会
将在2017年12月16日前将转专业领导小组、转专业复议小组、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人数、转专业实施细则在森林舞会
网站公示,并将相关材料上报教务处。
七、森林舞会
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转专业实施细则对申请人进行考核,并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。森林舞会
对该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转专业名单无异议后,森林舞会
将在教务管理服务平台核准通过,并将审核结果、公示网址等书面材料报教务处。
八、转入森林舞会
专业后学分的认定方法
转入森林舞会
专业的学生的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按《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校内外学习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管理细则》(2017年9月1日起实施)第二章第一节的规定执行。
九、复议程序
学生对转专业过程如有异议,可在转专业结果公示两天内向森林舞会
转专业工作复议小组提出书面复议申请。复议小组应根据《辽宁师范大学本科转专业实施办法》(辽师大校发[2017]58号)和本细则的规定和精神,本着客观、公正的原则,对学生负责的态度,在学生提出复议的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和答复,并上报教务处备案。
十、咨询联系方式
拟转入森林舞会
专业的学生可以与以下老师联系咨询转入专业的情况:
物理学专业 陈建兴(13614090213)
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 宋 哲(13942068180)
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赵 静(18104115009)
转专业工作监督电话:82158555 曲建辉
十一、未尽事宜由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《辽宁师范大学本科转专业实施办法》(辽师大校发[2017]58号)和本细则的规定和精神讨论决定,并上报教务处备案。
森林舞会
2017年12月15日